A Chinese court has ordered Toshiba to stop
一家中國法院下令東芝(Toshiba)停止在中國銷售某些型號的筆記型電腦,並向愛國者(Aigo)支付20萬元人民幣(合3.1萬美元)的損害賠償,原因是東芝侵犯了這家中國電子公司存儲介面技術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