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中國法院下令東芝(Toshiba)停止在中國銷售某些型號的筆記型電腦,並向愛國者(Aigo)支付20萬元人民幣(合3.1萬美元)的損害賠償,原因是東芝侵犯了這家中國電子公司存儲介面技術的專利。
儘管東芝可以對西安人民法院的這項裁定提出上訴,但此項裁決提醒跨國公司,它們在中國智慧財產訴訟上,面臨日益嚴峻的挑戰。
以往,通常是外國公司向中國的競爭對手提起智慧財產侵權訴訟。但過去幾年,中國公司申請的專利數量激增,中國公司對外國公司提起的智慧財產訴訟數量也不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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