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社交網路

爲何應該限制網路匿名

FT專欄作家加普:匿名不該在網路世界的所有角落都被禁止,但我們有充分理由限制匿名。如果匿名是例外而不是慣例,對大部分用戶都有好處。

如《紐約客》(The New Yorker)的漫畫所說,網路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在網路上,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這不僅是就網路技術而言,也是就伴隨這項技術發展起來的網路文化而言。

人們可在網上隨心所欲地匿名(或者至少可使用假名)互動的原則,正受到社交網路公司的抨擊。Facebook和谷歌(Google)都已開始對使用假名而不是真實身份的用戶進行打壓。谷歌剛剛在6月份推出與Facebook競爭的服務Google Plus。

「如果我們能夠明確知道你是一個真實的人,而不是一條狗、一個假冒別人的人或垃圾郵件發送者,網路會變得更美好,」谷歌執行董事長艾立克•史密特(Eric Schmidt)近日在愛丁堡國際電視節(Edinburgh International Television Festival)上表示。這也是前Facebook行銷總監蘭迪•祖克柏(Randi Zuckerberg)的觀點——她今年早些時候曾斷言:「網路匿名必須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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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加普

約翰·加普(John Gapper)是英國《金融時報》副主編、首席產業評論員。他的專欄每週四會出現在英國《金融時報》的評論版。加普從1987年開始就在英國《金融時報》工作,報導勞資關係、銀行和媒體。他曾經寫過一本書,叫做《閃閃發亮的騙局》(All That Glitters),講的是霸菱銀行1995年倒閉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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