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但對於2011年7月19日的蘇州和杭州來說,「天堂」帶上了一絲尷尬含義。
這一天,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核準令,前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和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因犯受賄罪,被分別執行死刑。
兩個被處死的前副市長,落馬前都是分管城市建設的政府官員。最高法院覈准認定,許邁永犯有受賄、貪汙、濫用職權等三項罪名,受賄人民幣1.45億餘元,侵吞國有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利潤5359萬餘元,違規向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7170萬餘元。前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被認定利用職務便利爲五個單位在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置換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1.08億餘元。鑑於兩人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法院依法判處並覈准其死刑。
您已閱讀15%(315字),剩餘85%(1733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