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

震懾治不了貪腐

FT中文網撰稿人陳杰人:許邁永和姜人傑同日被處決,似乎是決策者希望借「規模處決」震懾貪腐。但現實是,不論殺多少官、殺到什麼級別,都沒能遏制腐敗蔓延。

有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但對於2011年7月19日的蘇州和杭州來說,「天堂」帶上了一絲尷尬含義。

這一天,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核準令,前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和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因犯受賄罪,被分別執行死刑。

兩個被處死的前副市長,落馬前都是分管城市建設的政府官員。最高法院覈准認定,許邁永犯有受賄、貪汙、濫用職權等三項罪名,受賄人民幣1.45億餘元,侵吞國有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利潤5359萬餘元,違規向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7170萬餘元。前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被認定利用職務便利爲五個單位在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置換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1.08億餘元。鑑於兩人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法院依法判處並覈准其死刑。

您已閱讀15%(315字),剩餘85%(1733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