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是自覺的制度設計嗎?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研究中國30年改革歷史研究的學者。近年來有關證券市場的歷史研究中,許多年輕學者都把股份制描述成爲市場發展中自生的行爲,是自下而上的改革突破。但據筆者所掌握的資料來看卻不盡然,而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人避諱的歷史空缺所造成的。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確立了「社會主義經濟是以公有制爲基礎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這樣的政治共識;並闡明瞭以城市爲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要性;股份制也由此開始進入了正式試點階段。
1985年1月15日至3月8日,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在聽取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向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彙報「七五」計劃的總體設想以及「七五」能源工業計劃、運輸郵電計劃、原材料工業計劃、人民生活、輕工市場計劃、基本建設計劃、財政計劃、信貸計劃的初步設想時,對於「國營企業管理體制」問題著重講了:「世界銀行調查報告中,提出國營工廠實行社會主義股份制。中國國營企業應該實行多種國家機構所有制,國家機構組成董事會,這樣可以打破條條塊塊。我覺得,社會主義機構股份所有制加董事會也是個辦法。私人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國家可以收買股份,插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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