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中國工業和資訊化部(MIIT)在其官方網站公示《網路資訊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辦法》中,工信部提出一系列警告,包括網路公司不得拒絕向用戶提供服務,不得徑自對其他經營者提供的服務實施不相容,也不得影響客戶使用競爭對手的服務等。
按照慣例,中國政府部門在出臺新規章之前總要面向外部發佈一個徵求意見稿,《辦法》也不例外,社會各界可以在2月14日之前向工信部提出意見或建議。
很顯然,工信部網路新規的出臺有其時事背景,這甚至從《辦法》條文種即可窺到,比如,第六條列舉的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在市場活動中不得有的不正當競爭行爲中的(二)、(三)項,幾乎一眼就可以看出爲前段時間騰訊、360不相容事件兩大當事者量身定做。在那場幾乎引起中國全民矚目的被稱爲「3Q大戰」的惡性競爭事件中,騰訊(Tencent)和奇虎360(Qihoo 360)爲了爭奪用戶而相互攻擊,最終甚至影響到用戶對網路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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