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海靜安區高樓著火的第二天,有媒體的記者經過「調查」,聲稱找到了火災的元凶——樓宇的外保溫材料。
失火的靜安區教師宿舍樓,當時正在進行外立面加裝保溫層改造,目的是增加住宅的隔熱性。根據媒體的披露,該保溫材料是聚氨酯泡沫。這種材料不但不能阻燃,燃燒的時候還能產生有毒氣體,一旦發生火災,後果的確相當可怕。
可按照國家目前的建築標準,聚氨酯泡沫允許在100米以下的建築物中充當外保溫材料。北方絕大多數住宅,目前外面都包有這種泡沫(或者類似的保溫材料)。汶川地震後建設的大量臨時性的住宅,基本就是這種泡沫外面再加一層大芯板,使用相當普遍。這是不是很可怕?究竟該不該像有些人建議的那樣,立即禁止聚氨酯泡沫在建築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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