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各國金融當局開始積極避免系統性崩盤,距今已有三年時間。監管機構在設法阻止危機重演的同時,一直在提供緊急援助。與恪守希波克拉底誓言(Hippocratic Oath)的良醫一樣,官員們心存警惕,以避免給金融體系造成傷害。抱著這樣的想法,他們正在研究加大監管的做法,在多大程度上利大於弊。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上週發表的兩篇報告,給出了清晰的答案。第一份報告研究了加強資本和流動性要求的長期效應*,第二份報告則研究了逐步加強監管過程中產生的過渡經濟效應**。綜合來看,這些報告表明:實施此類舉措將帶來巨大益處,而代價可能相當小。
監管的動機在於,如果任由銀行按照自身機制行事,它們就會持有過少的資本金和流動性。資本金減少,意味著股本回報率上升,但同時也減少了針對貸款違約和投資損失的緩衝。流動性下降,意味著由短期債務提供融資的長期資產比例上升,這將提升利潤,但加大了突然撤資的風險和循環還債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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