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金融改革

美國金融改革隔靴搔癢

倫敦經濟學院院長戴維斯:長達2300頁的多德-弗蘭克金融監管改革法案,並未點中美國監管缺陷「要害」。在這方面,該法案還不如前財長鮑爾森早就拿出的「藍圖」。

多德(Dodd)與弗蘭克(Frank)似乎將加入葛拉斯-斯蒂格爾(Glass-Steagall)、格雷姆-里奇-比利雷(Gramm, Leach and Bliley)、以及薩班斯-奧克斯利(Sarbanes-Oxley)的行列,作爲影響了華爾街生態系統的偉人,進入美國國會的「先賢祠」。除非議員羅伯特•柏德(Robert Byrd)的離世打亂票數平衡,否則他們的法案在幾天內就會成爲法律。

或許真有人從頭至尾閱讀了克里斯•多德(Chris Dodd)與巴尼•弗蘭克(Barney Frank) 2300頁的金融改革法案,若真如此,此人大概也只是個律師,沒什麼意義。但該法案的綱要相當清楚。衍生品交易將被帶入交易所、監管與資本金要求將普遍收緊、投行交易部門將縈繞著保羅•沃爾克(Paul Volcker)的靈魂、一個消費者保護機構將對零售市場進行嚴格的新監督。就事論事,這些都是有用的。但對於本次危機暴露的美國監管缺陷,該法案條款作出的回應有多好?

當然,有關危機根源的分析不少,有一些聽上去比其它的更有道理。差勁的監管絕不是唯一的作用因素。但美國財政部2008年3月開展的自我評估,提供了一份有關監管層面的有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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