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

富士康員工維權政府有責

FT中文網經濟評論員吳錚:面對強勢的企業和弱勢的勞動者,深圳市政府必須在經濟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之間擺正立場,採取果斷行動,調查處理富士康事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富士康年輕員工的死,令人痛惜。工人連續發生非正常死亡,暴露出的富士康科技集團逾60萬勞動者的工作條件和生存狀況,令人震驚。

工人享有安全和衛生的工作條件,享受休息、閒暇和對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這經是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確認的基本人權(中國爲締約國之一)。在中國,上述權利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

富士康是一家年出口額超過500億美元的巨型企業,其員工主體由大批的低收入流水線工人構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所擁有的政治、經濟資源相差懸殊。勞動者在勞資關係中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當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面臨被侵害的威脅時,維權往往需要藉助外界力量實現。擁有合法強制力的政府,對此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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