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

Lex專欄:誰動了銀行的FAT?

銀行知道自己有仇人,但它們未曾料到,IMF竟會提議金融業認繳「公平而客觀的」獻款,包括繳納美其名曰FAT(金融活動稅)的新稅。

你呢,多米尼克?銀行知道自己有仇人,但它們根本沒有料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竟會向20國集團(G20)工業化國家呈交一套重量級的提議,要求金融業認繳一筆「公平而可觀的」獻款。從如今銀行面對的公衆情緒看,公平不公平幾乎已經沒什麼關係了。不過,如何定義「可觀」,則肯定還是重要的。

在這些提議中,針對債務的統一稅率稅是在意料之中的。但第二個稅種,即美其名曰FAT(金融活動稅)、針對利潤和薪酬的稅,卻出乎意料。該提議要求包括保險商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而非只是一組精選的被視爲具有系統重要性的機構)都繳納新稅,對投資者也是一個令人不快的意外。

這份IMF報告現在將框定相關辯論,而這不僅是因爲其官僚們造出一個吸引媒體注意力的縮略詞。銀行也許能夠成功地把美國證交會(SEC)描述爲具有政治動機,但要對IMF這麼做就比較難,因爲迄今該機構一直是市場機制正統教條的嚴格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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