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恆均新近發表的博文《從「法治」與制度的高度審視重慶打黑》,讓我礙難認可。根本的分歧,在於對法治不同的立場。楊恆均不同意主要用法治審視重慶打黑,認爲無論重慶打黑怎樣違反法治,好歹,它抓到的都是真正的壞人!在我看來,法治的價值始終是不可動搖的第一優先。
重慶打黑髮軔時,我本能聯想到的,第一個就是悖離現代法治精神的1980年代的嚴打。一個初次見面的朋友曾對我的擔憂不以爲然,這樣質疑我:重慶打黑有什麼錯?像文強那樣的壞人,難道不該打掉嗎?當時我就告訴她:重要的不是有沒有打掉壞人,重要的是怎樣打掉壞人。我一點不擔心重慶打黑揪不出壞人來,換了我主政重慶,而且我也需要這樣一場政治運動來大快人心,我當然會首先拋出幾個人人皆曰可殺的混世魔王來立威。但是如果沒有鐵的程式制約,如果那幾個壞人是隨隨便便就拋出來的,那麼你憑什麼擔保,我明天拋出的,就一定不會是無辜者?
那位朋友這時似乎不那麼自信了。但還是沒有完全服氣:你也太危言聳聽了吧?她說。但是,不用我回答她了,很快就發生了黎強案,接著,重慶一些律師和外地律師質疑重慶打黑可能擴大化的聲音也透過管制的夾縫,漸漸壯大了起來。然後就是我們現在所知道的,由龔鋼模案引爆了李莊案,人們終於從中得知,法治的地位在重慶果然不過爾爾。諸如律師不得窮究個案細節,諸如律師不得接受媒體採訪,諸如打黑不許有所謂雜音,但凡所謂雜音即屬黑社會所爲,如此等等荒唐言論,竟見諸廟堂公文甚或出自悠悠主政者之口,讓人大跌眼鏡,也讓人看夠了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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