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瑣碎的衝突

莫將公民權利汙名化

FT中文網專欄作家長平:法律用語應儘量客觀中立,不帶太多情緒色彩,因此我建議從法律文字中取消「謠言」一詞,可代之以「不實資訊」。

先有杭州警方說胡斌飆車速度只有70碼,後有湖北網民熊忠俊說法庭上的胡斌可能是替身。事實證明,「5・7」杭州飆車案中這兩種說法都未能成立。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呢?

從當事人的遭遇看,杭州警方向公衆道歉,原因是70碼之說「是不嚴謹、不妥當的」;但是替身之說就沒這麼輕鬆了,熊忠俊被公安機關認爲是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處以行政拘留。

平心而論,「70碼」一出,輿論譁然,網路大震,它對公共秩序的擾亂,要遠遠超過替身說。正如邵建教授分析的那樣,替身說擾亂的是權力秩序,讓司法部門忙了一陣子。但是因爲「出身」不同,它們所受的懲罰和效果不成比例,一個只是「不嚴謹、不妥當」,道歉了事;一個就是造謠,作奸犯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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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碎的衝突

瑣碎的人世紛爭,並不瑣碎的人生感悟。 作者長平,專欄作家,資深媒體人,曾任《南方週末》新聞部主任、《南都週刊》副總編,現任南都傳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在多家媒體開設時事及文化評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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