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8年起,在中國經濟走向市場化的同時,中國的基礎教育也站在了市場門口。
代表這一趨勢的是北京市在公立學校中推出的中小學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其內容是「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和結構工資制」。
在國家教育經費不能滿足學校穩定教師隊伍要求的情況下,容許和鼓勵公立中小學校「創收」,即利用學校的校辦工廠或者出租校舍等等方式創造學校經濟收入。以此收入再發給教師國家所給予的工資以外的待遇,這就是「結構工資」。由於學校條件不同,這種「創收」差異很大。教師的待遇從基本上均等的狀態迅速拉開了距離。
您已閱讀15%(240字),剩餘85%(1374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