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我在倫敦的俱樂部裏打網球。隔壁球場有一位男士在打球,前不久他的企業由於數十億英鎊的貸款剛剛倒閉。他正開懷大笑,看上去很放鬆。說不出什麼理由,但我猜他可能沒有給銀行提供任何個人擔保。
以他爲榜樣,每次我向準企業家提供建議時,都會告訴他們,要牢記在心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永遠、永遠不要向任何銀行提供個人擔保。不要把你的房子拿去抵押:總會有其它方法可以籌到錢的。但事實似乎表明,有相當多的借款人都忘記了這條至關重要的定律。
一個在房地產業工作的朋友告訴我,愛爾蘭的銀行無法從英國房地產開發商那裏獲得類似擔保;貌似這些房地產客戶被上世紀90年代初房地產泡沫的破滅嚇得夠嗆,以至於學會了不再拿自己的全部資產冒險,知道那幾張紙的抵押協議籤不得。但在愛爾蘭,許多超級樂觀的新富開發商或是獨斷獨行者則樂於提供個人擔保。如今,就像撒旦來索取浮士德的靈魂一樣,各銀行開始提醒許多曾經的富豪履行他們的法律義務。而對於被套牢的人來說,區區一個擔保承諾便能改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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