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級

Lex專欄:評級機構——想說愛你不容易

信用評級機構是本輪金融危機的替罪羊之一,一直受到各種或應該或不應該的指責。儘管它們的業務模式廣受爭議,但今年它們的股票卻有不俗的表現。

信用評級機構一直是本輪金融危機的替罪羊之一。在對它們的批評中,有些它們負有責任——將AAA評級授予它們並不瞭解的證券化債務產品;有些它們沒有責任——投資者過分依賴評級來指導自己的投資。它們「由發行商付費」的業務模式也受到了批評——就連評級機構也承認,這種模式充滿了利益衝突。但直到最近,還沒有人將它們作爲投資而提出批評。曾對雷曼(Lehman)的償債能力提出質疑的對沖基金經理戴維•埃霍恩(David Einhorn)上週透露,他持有大量穆迪(Moody's)空頭頭寸。

信用評級機構——穆迪、麥格勞-希爾(McGraw-Hill)旗下的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和Fimalac旗下的惠譽評級(Fitch Ratings)是其中最大的三家——服務於兩個市場。第一個是投資者市場。就連持有穆迪20%股權、通常由自己公司提供喫穿讀產品的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也表示,他不相信穆迪的評級。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開始持有相同的看法。

第二個是監管市場。根據《新巴塞爾資本協議》(Basel II),由於人們利用評級來衡量銀行投資組合的風險狀況,評級機構會不知不覺被納入監管過程,但卻能從中獲利。這種準監管角色今後應當會減弱。英國央行(BoE)已表示,將「認真」反省自己對評級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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