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網上發文,王帥被河南靈寶市警方跨省抓捕,刑事拘留8天。在輿論持續關注下,河南省副省長兼省公安廳長秦玉海向公衆道歉,靈寶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被停職,王帥獲得783.93元國家賠償。但此時,同樣因爲網上發文而被抓的39歲內蒙古男子吳保全,已在牢獄中被羈押整整1年。2007年和2008年,他兩度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誹謗罪被判刑1年。吳不服而上訴,市中院以事實不清爲由裁定重審。結果,在沒有新增犯罪事實的前提下,刑期卻從1年改判至2年。4月17日,靈寶市公安局局長親赴上海向王帥道歉,吳保全等到的訊息卻是:市中院維持原判。
同樣的行爲,吳保全卻獲得與王帥大相徑庭的結果。王帥得知河南官方的道歉訊息後曾經表示:「感謝河南省公安廳廳長對我的『平反』。」而依然身陷囹圄的吳保全聽說此事,卻只是說了句:「是嗎?」但這並非王帥的幸運,亦非吳保全的不幸,區別似乎只在於他們受關注的程度。當全國輿論聚集於河南靈寶之時,王帥擁有了感謝公安廳長的機會;因爲一直遊離於多數網民視線之外,吳保全只能在獄中聽任絡腮鬍子瘋長。但是誰能把全國網民裝在自己的口袋裏,想自救的時候拿出來一用?顯然,正是因爲監督的不足與無力,使權力有了爲所欲爲的前提。
最關鍵的問題仍然是馴服權力。躲貓貓之後還有做噩夢,王帥之後還有吳保全。權焰之下,權利無依,法治無力。關於吳保全案,人們更樂於從法治的角度來予以關注。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表示,「當地法院的判決創造了一個新罪名——誹謗政府罪。」政府根本沒有名譽權,更談不上「誹謗政府」。關於被告上訴後發回重審案件的加刑問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田文昌認爲,這實質上違反了「上訴不加刑」原則。基於依法行政的解讀,自然體現法律人士的良苦用心,但問題在於,王帥與吳保全們從一開始所遭遇的,都是權力逾越法治之上的恣意妄爲,又如何指望以法律來調整權力的表現,並申張王帥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