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個週五下午,我出門倒垃圾,發現門把手上插了一張黃色的宣傳紙。正要把它當一般廣告扔掉之時,餘光一瞥,卻發現是郡警察局的通告。於是順眼看下去,說是我家附近住有曾犯有性侵犯罪的居民,若需瞭解詳情,可上警察局網站查詢。
由於早就受美劇和好萊塢電影的「教育」,我對此情節並不陌生,也就沒有大驚小怪,甚至有點漫不經心地把通告放在了一邊。倒是先生正好有空,出於好奇就拿了通告上網去了。誰知兩秒鐘不到,他就大叫起來,我跑去一看,乖乖!原來犯罪份子就在家門口呢!大頭照、姓名,清清楚楚地在網上擺著,這位波菲頓先生就住在我家斜對面,近得不出一百米。最令我們猛然警惕的是,他的罪行是「兒童色情」,這對這條街上所有家長們來說,應該都不是好訊息。
美國社會歷來講究私隱權,個人權益堪爲神聖不可侵犯。然而法律規定,所有犯有性侵犯罪的人,在出獄後十年內,都必須去當地警察局登記,鄰里社區更是有權檢視這些人的基本資料。無需到警察局網站,比如去「家庭看門狗」網站(familywatchdog.us),只要輸入郵政編碼,就立馬可看到地圖上的無數「小點」,每個不同顏色的點,代表所犯的不同性侵犯罪行,該處是他(她)的住宅還是工作地點。繼續點擊,姓名照片等完全曝光。我雖然認同這些人是罪有應得,但多少也爲他們所刻的「紅字」而感到有些難過;這樣的懲罰,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比坐牢更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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