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危機中,首批倒下的機構之一是北巖(Northern Rock),這是一家極具英國特色的銀行,監管者似乎忽視了一個小細節:用短期存款和貨幣市場資金,在步入成熟階段的繁榮期爲超過100%房產價值的長期抵押貸款融資,是高度危險的。德國儲蓄機構IKB緊隨其後。監管者對抵押貸款相關的金融衍生品的指數化成長坐視不理,這不是因爲它們隱藏在離岸金融中心——他們有權對自己覺察到的任何額外風險提高銀行資本金要求——而是因爲它們認爲,這是安全金融創新的範例:爲那些得不到銀行服務的人提供銀行服務,同時分散風險。
如果承認這場危機是國內監管的失靈,那麼這暗示,在此次最大規模金融危機醞釀之時,那些當權者心不在焉。指責偷稅的外國人較爲容易。但讓我們面對現實吧。對於非常駐居民而言,自詡監管較松和稅賦較輕的最大金融中心是倫敦、盧森堡、都柏林、海峽群島(Channel Islands)、直布羅陀、摩納哥以及歐洲後院許多其它地區。然而七國集團(G7)一些領導人更喜歡譁衆取寵,把矛頭指向發展中小國。你可以看到國際合作爲何難以取得合法性,因爲有些國家搞亂了自己的監管,讓全球陷入危機,卻自封爲法官和陪審團,對其它國家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以及什麼是骯髒的作出評判。
目前針對離岸金融中心的攻擊至少在兩方面存在不合理性。首先,它與稅收主權的觀點矛盾。歐洲內部對此相當珍視,但卻不願其它國家擁有它。那些在管理直接稅收方面有困難,因而更多依賴於土地和消費稅的發展中國家,爲什麼不應擁有低收入稅?取消稅收競爭,就剝奪了針對各國的一條紀律,否則這些國家將面對誘惑,鼓勵它們投入代價高昂的戰爭或過於慷慨的政府紓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