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香港許多最大上市集團的這些企業大亨,一直反對延長公司董事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禁售期。
根據港交所的規定,在公佈中期業績和全年業績前,香港公司的董事進行股票買賣的禁售期爲一個月。
新的規定通過禁止公司董事在準備業績公告期間進行股票交易,本將把禁售期最高延長至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