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監管機構建議,投資於房地產等難以出售資產的基金管理公司,應在客戶撤資時向其收取費用,以阻止投資者匆忙撤資。
週三,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和國際證監會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爲資產管理公司發佈了指導意見,稱從開放式基金(一種允許投資者定期注資或撤資的投資組合)中撤資的投資者,不應使選擇留在該基金的客戶處於不利地位。
該指導方針出臺之際,全球當局正在梳理2020年3月席捲市場的新冠疫情引發的恐慌帶來的影響,這場恐慌迫使投資者以「爭奪現金」的方式出售資產,加劇了市場的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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