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前副國家安全顧問博明就中菲在仁愛礁發生的事件發表了一番評論。博明認爲,中國海警在仁愛礁的行動意在臺灣,是未來在臺海行動的預演。博明還稱,根據其理解,此次行動符合美國對攻擊的定義,足以觸發《美菲共同防禦條約》。博明先生當然可以有自己的看法觀點,但仔細推敲其論點論據,就可發現其論證不夠嚴密,臆測大於客觀分析。筆者在此試對其所論加以辯駁,也以此就教於方家。
博明所論之一,意指中方此次仁愛礁行動是在給臺海立威。但實際上,中國海警是在仁愛礁進行合法阻攔行動,阻攔菲律賓試圖衝破中國對仁愛礁的管控,並沒有也不需要以此來給臺海立什麼威,雖然在客觀效果上也許有這麼個附帶效果。首先要明確此次事件的來龍去脈。菲律賓強行讓軍艦「坐灘」,佔領南海島礁,本就是名不正言不順的行爲。中方出於人道主義立場,允許給予菲「坐灘」人員的生活補給,但不意味著中方承認菲律賓對仁愛礁的聲索立場。中菲雙方在南海問題上有分歧,這本是正常的,可以通過雙邊協商解決,這也是歷屆中菲政府的立場。但馬可仕政府一味強調其對仁愛礁的「主權」,並意圖通過「坐灘」軍艦來強化其「主權」宣示。中方不同意菲方運送建築材料來修補軍艦,從而無限期地霸佔仁愛礁。中方立場自然是嚴正的,如果菲律賓要執意衝闖仁愛礁,首先已經違反了南海各方行爲宣言,中方當然有正當的理由予以阻攔。中菲雙方圍繞仁愛礁的鬥爭是由於馬可仕政府強硬的挑釁和「闖關」造成的。一些西方媒體一邊倒地譴責中國「強硬」,但爲何馬可仕政府所爲就不是「強硬」呢?與此同時,中方的動作仍是剋制的,表現出有理、有利、有節的態勢。反而是菲律賓的冒險行爲,很容易導致雙方一線人員發生不可測的後果。
菲律賓企圖在南海對抗中國,但實力不足以支撐其主動進取,美國對菲律賓與中國的對抗是否全力支持也是三心二意。博明斷言中方此次行動符合美國對「攻擊」的定義,足以觸發《美菲共同防禦條約》,事實又是如何呢?中方海警不是攻擊,而是對菲方人員試圖衝破中方管轄進行阻攔和有效管控。在此次事件中,菲律賓是主動衝闖的一方,不能把邏輯倒轉,顛倒黑白。美方和菲方都對此次事件與《共同防禦條約》的關聯謹慎應對,反而是博明先生看熱鬧不嫌事大,企圖拉美方介入事件來壓制中國。中國還不需要通過仁愛礁來在臺海示威或立規。中國堅定守護自己的南海權益,對一切挑釁予以有理有利有節的應對,不惹事,也不怕事。國際社會應該看清誰纔是挑釁的一方,哪些勢力試圖從中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