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爲做新興科技產品的全球行銷,需要在中美兩國市場都考慮網路推廣的問題,因此和同事們、供應商收集討論了兩個國家的頭部網紅費用,以便於更好的制定預算計劃,結果又回到了我之前也很困惑的一個問題:爲什麼中國網紅的費用比美國網紅貴很多?同類型的網紅,微網誌WeChat爲代表的活躍平臺上,網紅的費用比美國的facebook推特上做推廣的成本,大約要貴5-7倍不等。而要向美國同事解釋這個問題,就更考驗在兩種文化之間傳播溝通的技巧了。
雖然科技和航空業的發達,縮短了東西兩國的物理距離和增加了溝通的頻率、見面的機會,但是實際上兩個社會的文化構成依然根基不同,也展現出了截然不同的網路文化。要討論費用高低的問題,首先要討論兩種網路文化的環境和背景的不同。國內的網紅土壤,從部落格微網誌時代認證的大V到今日更爲草根階層中湧現出來的帶貨達人,解構的前提是商業文化支撐了網紅的存在和發展。特別是直播帶來的銷售量紅利,它解決了廣告行銷公關人的千古難題,即任何一項傳播活動轉化成銷售結果的投入產出比的量化問題。廣告新創時代,名言是「我知道我有一半的廣告費是浪費的,但我不知道的是哪一半」。
多年前我在寶僑工作時和消費者洞察部門以及外部諮詢師專門做一個項目,想要證明公關活動的報導量也是可以量化的,雖然我們可以根據版面和播放量計算廣告價值,但是當需要證明這些內容究竟對實際的銷售達成產生了何種量化影響時,就無能爲力了。而美國的網路文化土壤裏直播一直沒有形成勢不可擋的風潮,雖然facebook和Instagram都一直在做直播嘗試,Ins也有類似的銷售促進平臺,但是那種即時消費的衝動感沒有被鼓動起來,美國沒有李佳琦式「買它買它」的流行語,同樣的,他們也驚詫於五分鐘賣出一萬五千支口紅的網路業績。傳播過程中,任何內容離銷售轉換更近了,就更有商業價值,也就形成了奇貨可居的定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