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裁定,谷歌(Google)在其Android智慧型手機操作系統中複製屬於甲骨文(Oracle)所有的軟體介面並未違法,此舉讓谷歌在科技行業一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中獲得勝訴。
這一裁決終結了一場可追溯至10多年前的法律訴訟,相關的索賠金額可能超過90億美元。該案還引出了影響軟體行業老牌平臺和新興競爭對手之間力量平衡的一些根本性問題。
最高法院大法官以6票贊成、2票反對的結果作出有利於谷歌的裁定,保守派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和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投了反對票。該案在時任美國總統唐納•川普(Donald Trump)任命的大法官埃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加入最高法院之前進行了審理。
您已閱讀24%(357字),剩餘76%(1121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