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同性婚姻

「公投」同性婚姻,如果爲了平等非要「死磕」的話

劉毅強:愛爾蘭人提爾南•布蘭迪受訪分享經驗,談愛爾蘭和澳洲是如何通過公投方式實現同性婚姻自由的。

【編者按】剛剛通過的中國《民法典》仍然將婚姻定義爲兩個異性之間的結合。雖然草案徵求意見期間,同性婚姻法制化的呼聲很高,但最終並沒有被立法者採納。有學者表示未來中國可能會通過非婚同居的單行法來邁出這一步。

同時《同性婚姻比較法》研究的報告結果顯示,三分之二多的中國人留學和移民去向的國家已經實現了同性婚姻自由。那這些位於世界五大洲的29個國家和地區是怎麼實現同性婚姻自由的呢?每個國家和地區都有自己獨特的挑戰,其經驗對中國大陸未來實現同性婚姻自由又有什麼借鑑作用呢?

我們刊發的這一系列文章,將通過採訪五大洲每個洲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親歷者,來介紹和探討這些問題。本文是此係列的最後一篇。

在全球已經實現同性婚姻自由的29個國家和地區中,使用全民公投這一路徑的案例是最少見的。這不光是因爲這一方式在很多國家的法律制度中是不現實的且使用即意味著會伴隨著巨大的成本投入,也是因爲該路徑需要將一個重要的個人基本權利議題交付給一個國家中多數人來做決定,這可能有違憲政基本原則的方式是很多同性婚姻自由的支持者們不願意看到的。事實上,在這29個國家和地區中只有愛爾蘭和澳洲兩個國家通過公投的方式實現了同性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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