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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違規被罰的「中國啓示」

許可:法國以谷歌違反GDPR爲由,對其處以5000萬歐元的罰款。這讓谷歌成爲第一家被因此試刀的科技巨擘。

在生效半年後,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干將發硎。1月22日,法國國家信息技術和自由委員會(CNIL)以谷歌違反GDPR爲由,對其處以5000萬歐元的罰款。這張有史以來因違反個人數據保護義務而開出的最大一張罰單,讓谷歌成爲第一家被試刀的科技巨擘。

谷歌因何被罰?

谷歌被罰絕非突發事件,其實它可以追溯至2018年5月25日,也就是GDPR生效的日子。在那一天,奧地利私隱活動家Max Schremssheli所領導的非營利性組織——歐洲私隱權倡導組織Noyb,就谷歌的安卓操作系統向CNIL投訴,主張谷歌個性化廣告相關的數據蒐集活動是把服務提供和用戶同意相互捆綁的「強制同意」,違反了GDPR關於「同意」的規定。無獨有偶,基於類似的理由,2018年5月28日,法國數字版權組織La Quadrature du Net再次向CNIL集體投訴了谷歌的Gmail、YouTube和搜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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