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蘋果

從高通蘋果專利戰看中國忽略的三件事

劉遠舉:智慧財產更重要的是執法,而不在於懲罰侵權者。用道德檔案進行間接威懾的方式,是捨本逐末,且法治代價巨大。

在華為CFO孟晚舟加拿大被捕之後,輿論羣情激奮之時,12月10日晚,一則訊息似乎替中國人出了一口氣。

福州中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爲。除了今年新推出的三款新iPhone,市面上還在銷售的,包括從iPhone 6S、到iPhone X的所有iPhone機型,都在此禁令範圍之內。

高通的專利費,不是固定價格收取,而是按比例收取,收取5%作爲專利費,所以被業內稱之爲「高通稅」。按出廠價計算,即便有最高20美元的限價,從邏輯上講,這種做法的確有些不講道理。比如,手機採取了新工藝、新外觀、其他新技術、或者投入大價錢請了新的代言人,獲得更高的溢價,這一部分增加的收益與與高通的技術毫無關係,但也會提高向高通繳納的專利費用,雖然一個企業有權給自己的專利定任何價格,但無論如何,這顯得很橫蠻。蘋果也正是爲此與高通在全球展開了一系列專利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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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觀近思

劉遠舉,重慶人,先學理工科再學經濟學,從事過諮詢行業,現爲自由撰稿人。關注時政、財經、科技,旨在探尋現象背後的事實與公正。文風理性、客觀,且用人性的溫度替換虛僞的中立。微網誌ID@劉遠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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