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資本市場

避免把資本市場當作政策工具

鄭志剛:對於幼稚園服務品質問題,我們應從產權控制、行政監管等思維中跳出來,回到加強政府對相關服務質量的監管和法律環境的改善這一根本途徑中。

近期出臺的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意見,是從遏制過度逐利行爲的良好願望發出的。該意見提出,民辦幼稚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爲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同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稚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稚園資產。此訊息一出,在美上市的包括紅黃藍、博實樂等在內的幼稚園教育相關中概股股價暴跌。其中之前員工涉嫌虐童事件的紅黃藍跌幅超過50%。一些人把上述政策的出臺,以及由此導致的股價下跌與紅黃藍歷史上發生的虐童事件聯繫在一起,甚至認爲這是罪有應得。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評價政府以限制上市的方式來遏制私立幼稚園所謂的「過度逐利」行爲呢?

首先,如果將員工虐童與民辦幼稚園「過度逐利」聯繫在一起,那顯然是開錯了藥方,找錯了藥。員工虐童一定程度是政府監管問題,甚至是民事糾紛法律訴訟問題(《幼稚園究竟應該「公立」還是「私立」》)。紅黃藍虐童事件之所以引起極大關注,很大程度上是社會飽受對幼稚園供給不足,引發的「一位難求」的情緒喧囂。解決這一問題的正確途徑是增加幼稚園的有效供給,同時通過政府監管提升幼稚園的服務質量。而對於目前階段社會需求旺盛但幼稚園供給不足問題,只能是鼓勵包括私立幼稚園在內的社會資金的投入。目前限制私立幼稚園上市的做法無疑阻塞了原本稀缺的資金籌集管道,懲罰的不僅僅是應該由監管和法律懲罰的紅藍黃,還「傷及」了亟待資金支持大力發展的幼稚園事業本身。上述做法事實上也與今天政府大力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的主旋律相違背。

其次,即使過度逐利是一個值得解決的問題,難道通過簡單限制上市就可以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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