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朝鮮勞動黨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全黨全國集中一切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戰略路線。伴隨著中朝兩國領導人的密集互訪,文在寅和金正恩簽署《關於實現半島和平、繁榮及統一的板門店宣言》,以及6月即將到來的「特金會」,近兩月來半島緊張局勢峯迴路轉,中國投資者似乎看到北韓經濟改革開放的曙光,投資熱情再度被挑起,不時出現「中國投資者看好北韓,去丹東、琿春炒房」的新聞。本文旨在分析涉朝投資需要注意的政治風險及此次北韓「改革開放」的前景。
任何一個私人投資者在做投資決策時都要考慮兩個問題:第一就是財產權的保護問題。對於中國的私人投資者來說,首先需要關心的是財產能否得到有效保護(被徵收風險),以及將來投資出現了糾紛能否得到公正解決。根據Stephan Haggard(2011)的調查,60%的在朝投資中國企業擔憂有被徵收的風險。
儘管北韓在2000年左右修訂了大量關於提振投資者信心的法律,比如《外國人投資法》、《外國人企業法》、《合營法》、《合作法》等20多個外國人投資相關法律,還引入了爭議解決機制,如調停、仲裁、法院機制,而且爲了保證其客觀及中立性,引進了國際仲裁機構,然而事實上,由於法律和規章的執行缺乏基本的保障,且政策的變動性極大,在北韓投資被徵收的風險依然值得高度重視,比如2012年的遼寧西洋集團事件。該集團從2007年到2011年對北韓投資達2.4億元人民幣,在北韓黃海南道甕津郡甕津鐵礦投資興建鐵礦石選礦廠,北韓方面在得到技術後,單方面撕毀合同並驅逐西洋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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