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香港將討論《國歌條例草案》 侮辱國歌可判三年監禁

草案規定「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可處監禁三年」。

香港的中小學將教學生唱中國國歌。根據一份旨在香港執行中國國歌法的當地法律提案,侮辱《義勇軍進行曲》(March of the Volunteers)的人可能會面臨三年期的監禁。

去年9月,中國內地通過了一項法律,對那些不尊重國歌的人可以不經審判就予以拘留,並採取其他刑事處罰。目前,香港不得不引入該法律。該法律被視爲對香港自由與自治的一種威脅。

自2014年傾向民主的佔中(Occupy)抗議以來,香港足球迷起鬨噓中國國歌已成爲常事,這導致他們多次受到政府的警告。針對國歌的抗議反映出北京方面對這座城市加強幹預所引起的更廣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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