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稅收

2018期許:中國納稅人的自我啓蒙之年

李煒光:中國在建構「現代財政」體制的進程中,若想跳出歷史週期律,唯有接受分權思維,承諾從此不再與民爭利。

【李煒光,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首席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財政學會理事、中國財政史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及多所大學的兼職教授。本文爲作者在2018年1月9日在2018「新年期許」論壇上的演講,作者授權FT中文網發佈。】

我發言的題目裏有兩個關鍵詞:

關鍵詞一:「納稅人」,跟這個名詞相對應的另外一個名詞是「繳稅者」。納稅人是依據法律承擔納稅責任,享有涉稅事務的參與、問責和監督權利的主體;而繳稅者只是遵從行政命令、履行納稅義務的主體,兩者的性質迥然不同。人類歷史上,納稅人的歷史較短,只是伴隨現代國家的形成而出現的,繳稅者存在的時間則很長,「草民」、「百姓」跟它是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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