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規範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爲,中國證監會調整了A股上市公司定增和再融資規則。總體原則是限制再融資數量和次數,調整非公開發行定價基準日,縮短定價與發行時間差,減少套利空間。規範和優化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爲非常必要,縮短定價與市價空間、減少過度套利也很有必要,對不缺錢的上市公司不給再融資也是合理的,但通過以限制再融資的數量和次數是否科學?是否真的對A股市場和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有利有益?這些值得商榷,「一刀切」的管理宗旨整體上在抑制A股市場再融資,在中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期間未必是好事。
此次再融資新規規定,一是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通過20%的再融資上限管理和和每次再融資的間隔週期得在一年半以上,看似減少和抑制了上市公司再融資,想將上市公司再融資資金配置到新股IPO上,來快速解決A股市場的IPO堰塞湖問題,想用總量平衡對沖對市場的影響和衝擊。但我認爲此舉顯然是「拍腦袋」行爲,對上市公司再融資進行總量控制和次數限制並不合理。
對於非公開發行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證監會發言人說這是借鑑香港資本市場閃電配售的做法,我只能說我們只學習了先進市場的表象而未學到實質,香港市場「閃電配售」顧名思義就是再融資發行非常迅速,只要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資要求,市場如果買賬,監管審批的週期非常短,用縮短非公開發行時間週期的方式來避免股價異動和防止對投資者造成損失,再融資非常靈活和便捷。不能僅學一個人家20%的額度比例,而不學習閃電再融資的本質,我們的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審批大都在一年半載,往往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的價格和市場環境與證監會批覆後的市場環境已經時過境遷,股價有些已經翻了好幾倍,有些可能比再融資啓動時的股價跌了很多,若目前再來一個一年半的再融資次數週期限制,上市公司通過上市公司平臺和資本手段再融資發展壯大的機會在縮小,這個是反市場規律的,顯然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