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加德

法庭:拉加德擔任法國財長時翫忽職守

法國法庭認定,拉加德在擔任法國財長期間未能阻止政府向一個企業家支付4.03億歐元款項。IMF董事會開會審議此案。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克莉絲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昨日被巴黎一個特別法庭認定在擔任法國財政部長期間翫忽職守。

IMF董事會昨晚在華盛頓開會審議這一案件。上述法庭決定不對拉加德判刑,也不把這一判決結果載入她的司法檔案。法國財政部長蜜雪兒•薩賓(Michel Sapin)表示,法國政府繼續「完全信任」拉加德在IMF的工作。

專門審理部長級官員案件的這個法庭稱,拉加德未能阻止法國政府向伯納德•塔皮(Bernard Tapie)支付一筆4.03億歐元款項,後者是一個行爲張揚的企業家,曾長期與國家鬧糾紛。這筆款項後來被裁定爲欺詐。法庭稱,拉加德本來應該對2008年由一個仲裁小組裁定支付的這筆賠償金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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