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最近不得不去換髮新護照,爲此可是痛下決心。上次看肖像照時,自己只是長著短鬚,如今的我則是滿臉絡腮鬍。如果不刮掉它,而且女王陛下(Her Britannic Majesty)國務大臣能恩准的話,我就決定留著這絡腮鬍,我也的確這麼做了。我可不是被那些「蓄大鬍子」社論以及蓄鬍紛絲們忽悠的。我對自己的鬍子情有獨鍾:它讓我儼然有了下巴(而沒蓄鬍時並不存在),也有了和藹可親之感(而之前同樣看不到)。而且長了絡腮鬍後,自己感受了之前從未有過的至尊呵護:從「享受」熱毛巾到飄著桂油香水味的香膏與膏劑,各種享受。
我留意到生活中和我有過同樣經歷的比比皆是。有關鬍鬚風光不再的報導實在是誇大其詞。說句實在話,打理鬍鬚的生意如今成了新興產業,對於那些生活類細分品牌尤爲如此。「我們客戶在鬍鬚方面的支出按年同比平均成長20%。」男士護膚品牌Percy Nobleman創辦人弗雷迪•弗伯(Freddy Furber)說道。「很多男士捨棄刮鬍刀,轉而用起了鬍子修剪器。過去5年裏,男士護膚品的銷售成長與刮鬍者人數減少8%完全是相同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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