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驅「蝗」記:一次不算成功的「自我審查」

FT中文網總編輯王豐:2014年,在我的建議下,香港《南華早報》曾要求全體採編儘量避免使用「蝗蟲」等冒犯性辭彙。這個貌似「政治正確」的決定卻在香港引發不少批評和爭議。

2014年2月下旬,香港媒體界就「蝗蟲」這個具有冒犯含義的辭彙,發生了一場不大不小的爭議。

首先是本地英文大報《南華早報》以編輯部的名義向全體採編人員發出內部郵件,要求在報導中儘量避免使用「locust」或「anti-locust protests」(「蝗蟲」或「反蝗抗議」)等表達方式。編輯們在郵件中解釋說,「《南華早報》代表的是負責任的、不存偏見的新聞報導」,絕不容忍任何成見或具有種族性貶損含義的辭彙。而「蝗蟲」一詞在相關語境中顯然已經成了指代來自中國內地的訪客的侮辱性稱謂,因而除了在直接引語等極少數情況下,編輯記者們應避免使用。

近些年關注過中國內地與香港關係的讀者,對這個詞顯然不會陌生。自2010年以來,由於內地「雙非孕婦」大批來到香港生產、跨境水貨客搶購導致奶粉等必需品短缺、以及部分遊客的不文明舉止等多種原因,香港居民對於內地遊客和訪客的不滿情緒急劇上升,在網上論壇和社群媒體上有越來越多的人使用「蝗蟲」一詞描述內地人。2012年2月,一些網民自費在《蘋果日報》等媒體刊登「香港人,忍夠了」的蝗蟲圖案廣告,這個具有歧視、貶低意味的辭彙一時間家喻戶曉,很多國際媒體也都予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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