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遇到一個企業主找投資。他早年創辦了一家傳統企業,爲在網路時代轉型,孵化兩個新項目。他本人不太懂網路,都外請CEO幫他打理。兩個項目中,他本人都佔90%股份,給外請的CEO及管理團隊很少股權。
簡單瞭解股權情況後,我們便否掉了他的項目。這樣的股權結構有致命缺陷,一般會有三種結果:如果外請的CEO水準不高,項目做不起來,股權一文不值;如果請來的管理團隊水準很高,項目做起來了,也會馬上出問題:管理團隊做的越好,越覺得自己喫虧,活是自己乾的,錢卻是老闆賺;而老闆會覺得,這是自己的企業,已給管理團隊很多好處,同時會起提防心理,逐漸把管理權收回。最後的結果往往是,管理團隊要麼消極怠工,要麼另起爐竈。
回看我自己的職業生涯,發現身邊這樣的例子不少。很多優秀管理者痛苦於回報不足,要麼逐漸消極,要麼另起爐竈,每一次撕裂都慘痛。據我所知,業內就有一家網路金融企業,孵化出不少好項目,但給管理團隊股權非常少。這家企業上市後,大部分管理團隊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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