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將過去的2014年,中國政府對於基督教的應對有些新的舉措嘗試,包括強拆教堂十字架、強推基督教中國化、強壓基督徒領袖、強打「全能神邪教」。這些強悍舉措關乎中國宗教政策的走向,值得關注和反思。
首先,強拆教堂十字架最先在浙江溫州展開,其中具有象徵意義的是位於溫州市郊的三江教堂。這個教堂一度曾是被當地政府肯定和嘉許的地標性建築,但在來自省裏的行政命令下,教會先是被勒令自行拆掉教堂頂部的十字架和附樓的一些樓層,結果引發大批信徒在教堂內集結抗爭。僵持一個多月之後,在2014年4月28日,政府出動多輛剷車把整座教堂搗毀,夷爲平地,直至把整個地基用草皮覆蓋。現在,當人們路過這裏時,再也看不出此處曾有一座宏偉的大教堂。
三江教堂屬於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算是合法教會的建築。之所以遭到強拆,官方給出的堂皇冠冕的理由是缺少齊全的審批手續,建築面積超標。其實,對於中國宗教狀況有所瞭解的人都知道,自從1982年中共中央19號檔案以來,宗教政策的既定方針就是要儘可能少批准宗教場所,在不得不批准時,儘可能壓縮建築面積。「在恢復宗教活動場所的過程中……信教羣衆自發籌款修建,也要加以疏導,儘可能少建,更不要大興土木」 。這項政策的出發點不是信徒的宗教生活需要,而是「文革」極左意識形態的殘留,爲的是「以免大量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妨礙社會主義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這一政策造成的後果是宗教場所的長期短缺。我們的調查研究發現,幾乎每一座教堂的恢復開放、翻修擴建、選址新建,都需要信徒向多層政府的多個部門不屈不撓地竭力申請和爭取。而官員出於意識形態或官僚作風的不作爲,在宗教事物領域非常普遍,壓著不批和拖延批准是普遍現象。面對這種情況,爲了滿足信徒聚會的現實需要,很多教會不得不採取一邊申請一邊建造的方式,希望最終補齊批准手續。19號檔案的這一段最後說:「當然,已經建成的,也不要拆毀,遺留問題應同信教羣衆和宗教界人士充分協商,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解決。」這句話留下了合規與否的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