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安全網的核心內容,是維護金融穩定和處置問題金融機構的重要制度保障。在中國國內,有關存款保險制度的研究和討論由來已久。近年來,隨著金融改革深入,尤其是利率市場化加速,銀行體系的潛在風險開始不斷增大,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迫切性也有所上升。也正因爲此,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由此成爲了新時期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2014年11月30日,中國國務院發佈了由人民銀行起草的《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勾勒出了中國存保制度的大致輪廓,包括以下四點核心內容。
首先是參與機構範圍。《意見稿》要求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從事存款吸收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均需加入存款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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