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法學教授羅傑•麥考密克(Roger McCormick)組建了一個研究小組追蹤西方10家頂級銀行所受的處罰,以觀察2008年危機後金融的演變。
起初他以爲這可能是個一次性的小項目,結果他錯了。7月,他的項目組發佈了有關危機後處罰的第二份報告,顯示自2008年至2013年底,10家頂級銀行因洗錢、操縱匯率、違反制裁和在信貸泡沫時期不當銷售次級抵押貸款和債券等不端行爲交納了1000億英鎊的驚人罰款。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高居這一恥辱排行榜的榜首,至2013年底爲其不當行爲付出了390億英鎊。
等到2014年的數據被計入後,罰款總額可能將升至近2000億英鎊。就在不久前,美國銀行宣佈就次貸醜聞與監管機構達成另一項和解,罰金爲169億美元。摩根大通(JPMorgan)和花旗(Citi)最近就抵押貸款違規與不同的美國政府機構分別達成130億美元和70億美元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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