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廣電總局

網路行業禁令背後的部門生意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劉遠舉:中國廣電總局收緊網路電視市場的背後,是對視聽牌照的利益維護。制約中國網路發展的障礙不是技術,而是部門利益。

中國廣電總局對傳媒和網路內容的管控禁令,在行業內已是耳熟能詳,見慣不怪的了,比如,禁止黃金時間播出境外卡通,不準在電視中使用GDP、NBA等外語與縮寫,娛樂節目每週不得超過三次,一部電視劇最多只能在兩家衛視播出,叫停網路熱播美劇等等。

近期,廣電總局對網路電視(OTT)市場的政策驟然收緊。所謂OTT即「Over The Top TV」,意思是基於開放網路的影片服務,終端可以是電視機、電腦、機頂盒、PAD、智慧型手機等等,如PPS、悠視網、樂視等平臺的內容傳輸到消費者的螢幕上,還有2010年推出的Apple TV、Google TV都屬於這種模式,當下市場上出現的各種的盒子,則是OTT業務最熱門的形式。

當前中國網路電視播控整合牌照共有7張,分別掌握在央視CNTV、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上海文廣、杭州華數、湖南衛視、南方報業手中。目前,樂視網、阿里、騰訊等網路企業涉足影片內容業務,都需要在這7家中選擇合作者。

您已閱讀14%(419字),剩餘86%(2506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