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劉漢因爲捐助建設的小學在北川地震屹立不倒,而傳爲一時美談,他不會想到2014年5月23日上午9時,作爲階下囚,被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作爲十八大以來性質最嚴重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劉漢、劉維等3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一審宣判,劉漢、劉維等5人被判處死刑,5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22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劉漢案件令人聯想到更殘酷、更血淋淋的袁寶璟案件。到目前爲止,三十年來中國商業史上最震撼人心的照片是,袁寶璟身披妻子卓瑪送的雪白哈達,一身白衣,被宣佈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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