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鹽業

廢止專營許可只是鹽業反壟斷開端

北京改革和發展研究會理事鄧聿文:鹽業公司在維護食鹽安全和防治碘缺乏病的公共利益外衣下,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團。要真正打破鹽業壟斷,還有很多壟斷慣性要克服。

4月12日,國家發改委悄悄地宣佈,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即日起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之所以說「悄悄地」,是因爲該條訊息並沒有引起輿論太多關注。但這實在是條很重要的訊息,在如今實行專營的商品中,只有食鹽和菸草,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被廢止,雖然不等同於食鹽專營本身被取消,但它表明本屆政府在改革食鹽管理體制方面,是有誠意的,至少能夠推動打破食鹽領域的壟斷局面,可以樂觀預期食鹽的官營體制不會維持太久。

現行食鹽專營始於1996年,當年通過了食鹽專營辦法,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根據該辦法又 頒布了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從而使食鹽成爲我國僅有的保持專營體制、按計劃統購統銷的行業。而給食鹽以專營藉口的,則是所謂的爲保障食鹽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當時中國正開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等多項工作,可實施效果不理想,這促使政府開始考慮食鹽專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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