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美元,這是港口主任爲允許船舶入港停泊而索取的好處費。
船長向總部打電話請示。他可以支付這筆好處費嗎?得到的回答是,不行,行賄是違法的。港口主任將好處費降到50美元。船長還是拒絕了。幾天後,該船在並未給好處費的情況下被允許入港停泊。延誤的時間讓船舶所屬公司損失了200萬美元。
第二個兩難局面。有一個建築檢查員威脅要關閉你的工廠,除非你讓一個外部諮詢顧問做一份風險評估,而那個顧問是檢查員的內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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