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改

深圳「農地入市」:違法的改革

讀者程雪陽:深圳市在12月掛牌出讓一塊農村集體用地,被歡呼爲中國「農地入市」第一宗,具有極爲重大的現實意義,然而這次改革卻是以違法的方式推行的。

呂紅兵先生在《土地改革需還權於農民》一文中,引用了深圳市今年12月一樁「農地入市」的案例。在這一案例中,深圳再次證明自己無愧於「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排頭兵」的稱號。12月20日,隸屬於深圳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社區的原農村集體工業用地以1.16億元的價格,成功在該市土地房產交易大廈掛牌出讓。在中國「十八大」讓民衆對新一輪土改充滿期冀之際,深圳此舉被國內媒體歡呼爲中國「農地入市」第一拍。

深圳市改革的進步意義

深圳市的這一舉措,具有重大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或將影響到中國土地制度的變革。如果說1987年深圳首次公開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權制度的「第一次革命」,那麼2013年年底的這次集體土地直接掛牌出讓,則堪稱「二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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