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快樂是其主觀感受中感覺爲好的或正面的感受(positive affective feelings), 包括肉體上的快感與精神上的欣慰。負面感受是痛苦。淨快樂是快樂減去痛苦。(淨)快樂是人生最終目的,因而也應該是公共政策的最終目的,是非常重大的問題。這些都是筆者曾經多次論述,並在復旦大學出版社7月出版的《快樂之道:個人與社會如何增加快樂?》(以下簡稱《快樂》)一書詳細討論的。
書中也首次書面提出個人增加快樂的從A到L的12個要點。本文討論人們,包括研究快樂的學者,有關快樂的一些有問題的看法(稱爲「謬誤」,可能有些過分,簡稱爲「誤」);並著重討論筆者在《快樂》完稿後,就在這幾個星期閱讀了一些近年關於苦樂情感的神經科學的論文的一些心得。
誤一:幸福與快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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