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由央視畫面截圖而來的劉志軍受審圖片,刊遍中國報章,包括成爲頭版首選——這足以證明有關這位原鐵道部部長的一審宣判訊息受到了縝密控制。
儘管沒有發佈庭審照片,但新華社仍然是媒體編輯們唯一可用的信源。一共三篇,構成了中國各地機關報、都市報、晚報的所有報導素材:《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後審判長答記者問》、《新華時評:依法審判劉志軍昭示法治精神》。
這與輿論關注的熱烈程度多少有些不匹配。昨天一早,在預告訊息的帶領下,劉志軍的名字超越韓亞空難後續,成爲門戶首頁頭條關鍵詞。9時26分,@新華視點率先發布快訊:「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劉志軍被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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