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媒體札記

媒體札記:「受害者」雷政富

FT中文網專欄作家徐達內:趙紅霞等人涉嫌敲詐勒索,雷政富成爲被害人,這一新聞描述引發諸多錯愕,有媒體強調法治精神,也有媒體嘆息「趙紅霞式反腐」的無奈。

《趙紅霞一案已移送檢察院,雷政富被勒索300萬》的訊息,昨天下午一經人民網發佈,即成爲各門戶首頁力推訊息。根據報導引述:「肖燁、許社卿、嚴鵬、趙紅霞等六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重慶市公安局移送至檢察院,其中肖燁爲主犯。重慶市公安局經調查認爲,此六人涉嫌敲詐勒索兩名被害人,共計500萬元人民幣。這兩名被害人,一人是涉『不雅影片』的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另一人也是官員。根據公安局的偵查,雷政富涉嫌被敲詐勒索300萬元人民幣」。

雷政富,被害人?這個身份描述,當即在微網誌論壇上引發諸多錯愕。代表環球時報立場的社評即是爲此而寫:「據媒體對案情的簡單披露,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敲詐勒索雷政富等兩名官員500萬元人民幣。然而輿論的關注同案情的這個焦點一直『對不準焦距』,公衆對懲罰貪官更感興趣,趙紅霞因此被一些人起鬨炒作成『英雄』。如果順著網路的情緒看,雷政富等人以『被害人』的身份出現在案件中,顯得不倫不類。但在法律上,這一點毫無指責之處。趙紅霞等人涉嫌敲詐勒索同雷政富涉嫌貪腐是不同的兩個案件,它們的分別偵辦、審理都是依照法律必須發生的。在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雷政富這件事上,前者就是加害方,後者就是被害方,這同後者是否存在貪腐沒有關係。但到了網路上,趙紅霞等人和雷政富的加害與被害關係很容易就被換位了,說到底這是中國法治精神、民衆的法律意識缺失的一種表現 」。

不過,這篇《雷政富「被害」和「貪腐」都由法律裁定》也願意爲公衆情緒「不夠理性」提供原因分析:「趙紅霞之所以受到同情,還是因爲人們希望看到雷政富等涉嫌貪腐者首先受到審判,趙紅霞身處弱勢,雷政富則是高官,貪腐的民憤又更大,因先前者先審理,後者的當前情況公衆幾乎不知道,網上出現起鬨聲就很難避免了……中國官方及司法部門都在同輿論的溝通方面過於保守、拘謹,很不善於隨事件進展向外發佈階段性訊息,引導輿論的配合。比如在先審理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案這件事上,司法部門應同時向外介紹雷政富案的進展情況,從而避免『官』和『民』受到不同對待的印象,讓公衆對雷政富涉嫌貪腐正依法受到嚴厲調查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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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札記

作者徐達內,徐達內.COM創辦人。從紙媒、門戶、微網誌、電視中探尋中國輿論生態,記錄轉型時代片斷,熱評冷析,亦莊亦諧,給出不一樣的媒體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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