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官員財產公示

官員財產公示:從黨內申報走向制度化

中國政治觀察者鄧聿文:要讓中共現行的一套官員財產申報的做法真正發揮作用,成爲反腐的利器,就必須進行制度重構,建立一套完備的、便於民衆監督的辦法。

最近兩年來,中國官員的財產公示成了社會熱議的一個話題。蓋因大家都把它看作反腐的利器,乃至政治改革的突破口。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個別官員對官員財產公示的試點,或者在網上公佈自己的財產,也讓人們對出臺有關制度充滿想像。儘管「十八大」報告隻字未提財產公示問題,但從會上一些高官談及該問題的態度來看,我個人對新任領導人主政後在全國推出有關官員財產公示的制度,持一種樂觀看法。最根本的原因是,社會對此的要求和期待很強,中共無法在此問題上躲閃,它必須回應人民的關切。

例如,上個月,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和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談到該問題時均表示,會根據中央的要求逐步推進本地區的財產公示。俞甚至說,只要中央決定,自己很容易公開,「因爲我沒有多少財產」。國家智慧財產局局長田力普也表示,若中央要求,他願意公開財產。先前,新疆區委書記張春賢主政湖南時,亦曾有過類似的表態。不管這些表態是作秀還是真心,至少說明在中共內部,還是有些官員包括高官不擔心公佈自己的財產。這與社科院前些年的一個調查相吻合,該調查顯示,超過六成被調查的官員贊成財產公示,而且,司局以上的官員贊成的比例還高於縣處級官員。

既如此,爲什麼真正意義上的官員財產公示制遲遲出不了臺?一些試點地方的做法最後也虎頭蛇尾、偃旗息鼓?我認爲,根本的阻力還是來自上面的擔心,即若真的在全國推開財產公示,社會對官員普遍的腐敗到底持何態度,上面拿不準。如果公示顯示官員的腐敗不嚴重,這跟社會對腐敗的認知不符合,可能會認爲中共在做假,這將有損該制度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如果公示顯示出官員的腐敗與社會的預期一致,人們是否能夠容忍這種腐敗,中共其實心裏沒底。所以,中共對公佈官員財產也就持模棱兩可的態度,既不反對地方的試點,也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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