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級機構

信用評級機構或面臨新一輪訴訟

近日澳洲法院判決標普的一項評級誤導了當地12家地方委員會,該判決被外界認爲是一個里程碑,可能在歐美引發針對信用評級機構的跟風訴訟。

過去幾年,信用評級機構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密切關注。它們對複雜衍生品評級過於慷慨,而這些衍生品在金融危機中發生了問題,它們因此飽受批評,現在它們正在努力修補自身聲譽。

近日澳洲法院判決標普(Standard & Poor's)的一項評級誤導了當地12家地方委員會,該判決被外界認爲是一個里程碑。標普對荷蘭銀行(ABN Amro)批發銀行部門出售的衍生產品給出了AAA評級,但這些衍生品的價值在發售之後不到兩年就嚴重縮水。一些律師指出,該判決將在歐洲甚至美國引發針對信用評級機構的跟風訴訟。

但這起訴訟本身同樣引發了疑問。訴訟涉及2006年通過一家中介機構出售給澳洲地方委員會的「固定比例債務債券(Constant Proportion Debt Obligations,簡稱CPDO)」。爲什麼標普、穆迪(Moody's)以及惠譽(Fitch)等機構,因其爲處於次貸危機核心的交易給出的評級飽受爭議,卻未在其他地方被判應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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