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因微軟(Microsoft)強迫視窗系統(Windows)用戶使用其綁定的IE瀏覽器對該公司施壓,此舉或被指責爲多此一舉。當時,瀏覽器領域的競爭正導致IE瀏覽器的領先優勢迅速喪失。但當微軟未能遵守自身解決問題的承諾時,歐盟委員會採取嚴厲追究的態度是正確之舉。
還沒有其他哪家公司像微軟這樣,一貫藐視歐盟委員會的反壟斷裁決。近八年來,微軟總共支付了16億歐元的罰金,主要是因爲違規。2009年,微軟與歐盟達成和解協議,同意在2014年底之前向用戶提供其他瀏覽器選項。這是明智之舉,可以避免再度引發與監管當局的破壞性司法大戰。
但微軟未能履行自己的承諾,導致其與監管當局達成的和解協議面臨考驗。歐盟委員會於2004年獲得了爲維護此類協議而制止違約行爲的權力,這是委員會獲得這項權力以來首個違反和解協議的案例。歐盟委員會的反應將決定未來其他公司是否感到有必要遵守自己的承諾,進而將決定和解協議能否成爲一種有效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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